银河集团9873.cσm·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(试行)

来源: 日期:2023-09-07点击: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,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检查、监督性组织,对学院各层级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和评估,保证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,为学院教学工作提供监督保证。

第三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经学院党委会研究设立,直接对学院负责。

第二章 组织与聘任

第四条 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由院长直接领导。

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1名、副主任1名、委员若干名、秘书1名。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兼任,秘书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担任。副主任、委员的聘任由学院党委会审议决定。

第六条 督导委员会成员与教研室主任的聘任期限一致并同步,聘任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进行调整或补充。聘任期满,可连聘连任。聘期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或一学期有2次及以上没能完成督导委员会交办的任务者,即终止聘任。

第七条 委员聘任条件:

1.教研室/中心主任、副主任;

2.愿意且能保证相应的时间完成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职责;

3.有一定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,作风正派、公正、责任心强。

第三章 工作职责

第八条 接受学校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检查与指导,完成学校督导组和教学管理部门下达的教学督查任务。

第九条 负责制定本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计划,组织实施本院部的教学督导工作。

第十条 审查本院部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研室课程教材,并提出改革意见。

第十一条 检查本院部承担的各门课程课堂教学和实验实践教学情况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。

第十二条 督促本院部各教研室规范教学管理,健全教学档案,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下达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。

第十三条 检查教师讲稿、教案、课件、实验教学准备、考试命题、阅卷、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等情况,并提出改进建议。

第十四条 组织开展对本院部教师理论课、实验课的教学巡查。

第十五条 负责对本院部教师发生的教学责任事故进行情况调查与核实,并向学院提交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。

第十六条 根据本院部的教学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。

第十七条 每学期组织1次学生对我院教师教学质量的调研(包括但不限于座谈会、问卷调查等),并进行总结分析,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
第十八条 每学年组织1次全院的教学基础资料检查。

第十九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职责包括:

1.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工作;

2.结合学校教学工作计划,安排部署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与专项工作;

3.定期听取督导委员会工作情况反馈,指导研究并解决督导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

第二十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副主任职责包括:

1.负责配合主任委员工作,制定学期教学督导计划,撰写学期督导工作总结;

2.负责组织召开督导委员会工作例会,落实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;

3.统计督导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长;

4.完成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;

5.主任委员因工作内容冲突时,代表学院参加由学校教学督导组组织的相关会议;

6.参与学院党政联席会有关教学督导议题的讨论。

第二十一条 教学督导委员的职责包括:

1.完成教学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各项督查、检查、评估和调查任务。

2.按时参加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例会。

3.完成教学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第四章 权利与待遇

第二十二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权利有:

1.有权调阅教研室、中心和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;

2.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对干扰和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有权制止。

3.对违反教学管理制度的教师提出处理意见。

第二十三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待遇有:

1.学院每年对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进行考核,考核分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三等,对于考核优秀及合格者,学院将发放考核证书,标明考核等级及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时长。

2.对于年度考核优秀及合格者,下一年进入学院科研平台进行科学研究时,具有优先进驻权,且平台所有需要缴费的项目减半收取。

第五章 其他

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项,由银河集团9873.cσm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银河集团9873.cσm教学科研办公室。

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

附:银河集团9873.cσm·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:

主任:迟振海

副主任:陈乔

委员:伍庆华、王萍、欧阳厚淦、马广强、聂建华、陈谦峰、张琦

秘书:洪子杰

地 址: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 邮 编:330004

联系电话:0791—87118931 传 真:0791—87118931

Copyright @ 2014-2020 银河集团9873.cσm·生命科学学院 版权所有